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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j9九游app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28 00:00:00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3-5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目前正在筹划通过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持有的沈阳机床中捷
友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厂”)100%股权、沈阳中
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航天”)100%股
权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机床”)
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锻”)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经初步测算,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
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沈阳
机床,证券代码:000410)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
开市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
司将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
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开市起复牌并
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
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
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
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 100%股权、沈阳中捷航空
航天机床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的交易对方为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
床有限责任公司和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最终确定的
交易对方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
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预计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沈机集团
持有的中捷厂 100%股权、航空航天 100%股权和通用机床持
有的天津天锻 78.45%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交易
方式以后续公告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为
准。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了《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向协
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议》
  上市公司以向沈机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
方式购买沈机集团持有的中捷厂 100%股权、航空航天 100%
股权。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中捷厂和航空航天经备案的评估
值共同协商确定。
议》
  上市公司以向通用机床非公开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支付
方式购买通用机床持有的天津天锻 78.45%股权。交易价格由
双方依据天津天锻经备案的评估值共同协商确定。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规定,尽快确定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
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
  五、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
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
协议,审计与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
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交易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停牌申请。
  (二)本次交易各方拟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意
向协议》。
  (三)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文件。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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