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5 17:38:30
9月15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赤峰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赤峰中心支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尹志伟),因编制虚假业务资料、虚列费用套取资金支付车险业务手续费及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实际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百七十条,罚款18万元(赤银保监罚决字〔2023〕7号)。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j9九游app。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5
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5
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5
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5
国际金融报
2023-09-15
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3-09-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3-09-28
证券之星资讯
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