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保险
2023-09-08 19:32:17
9月8日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公开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8月2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如下: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张浩)及相关责任人杨博、冯小妮,因欺骗投保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 及《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一十条,对光大永明人寿陕西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3万元罚款;对杨博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5万元罚款;对冯小妮给予警告,并处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陕金罚决字〔2023〕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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